
关于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
率、托管费率、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
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农惠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
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经
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
降低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并增加 C 类基金份额,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必
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由 0.40%降低至 0.30%,年托管费率由 0.10%降低至
二、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
份额(基金代码不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
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
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A 类份额基金 C 类份额基金
基金名称
代码 代码
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816 016603
(1)申购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与 A 类基金份额一致,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一个封闭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赎回费。具体如下:
份额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一个封闭期 0.0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
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5%,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每一份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
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
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但各销售机构对基金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4)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及修改后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安排
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增加 C 类基金份
额及修改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四、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内容的修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部分 49、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释义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
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三部分 八、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的基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本情况 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
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
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
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如开通互相转换业务,相关约定见届时公
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
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
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
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调整实施
前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即开放期内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 1、"未知价"原则,即开放期内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
的申购和 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
封闭期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生效后,在封闭期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基
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T 日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 值。在开放期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
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
额 4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额 4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 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
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当事人及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权利义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括但不限于: 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基金份额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持有人大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协商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四部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分 基 金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资产估值 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经基
管人复核,并按规定公告。 金托管人复核,并按规定公告。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
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分 基金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费用与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E×0.30%÷当年天数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
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
中支付。 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分 基 金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
的收益与 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 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分配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
方式是现金分红;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不能低于面值;
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在收益
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 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
执行。 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分 基 金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的信息披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
露 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率发生变更;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合同摘要相应调整
《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托管协议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邮政编码:100031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谷澍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
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
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 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
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 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
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 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
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 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
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 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
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 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
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
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 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
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 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
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三、基金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托管人对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 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
基金管理 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
人的业务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监督和核
查
四、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
管理人对 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 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
基金托管 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 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
人的业务 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核查 为。
六、指令 (四)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四)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的发送、 1、指令的发送与确认 1、指令的发送与确认
确认及执 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指令方式发送指令后,指令状态将变成"托管行已 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指令方式发送指令后,指令状态将变成"托管行已
行 接收"或"托管行处理中"。上述指令状态改变时间视为指令到达基金托 接收"或"托管行处理中"。上述指令状态改变时间视为指令到达基金托
管人时间。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后,应及时查询指令状态,发现未发 管人时间。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后,应及时查询指令状态,发现未发
送成功或指令状态有误,应立即与基金托管人联系共同解决。基金托管 送成功或指令状态有误,应立即与基金托管人联系共同解决。基金托管
人通过客户端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银行间成交单信息、基金申赎款信息以 人通过客户端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银行间成交单信息、基金申赎款信息以
及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席位佣金等应付款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对 及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销售费、席位佣金等应付款信息。基
根据上述信息生成的电子指令进行核对或确认,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于 金管理人应对根据上述信息生成的电子指令进行核对或确认,基金托管
提供上述信息造成生成指令金额错误的责任。 人不承担由于提供上述信息造成生成指令金额错误的责任。
八、基金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和会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后得
计核算 的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 到的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定。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
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 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
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
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及时 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
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 管理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该类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
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 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
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 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
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
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 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
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 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
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基金份额持有
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 50%,基金托管人承担 人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 50%,基金托管人承担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
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 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各类
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
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
金额等),基金托管人在履行正常复核程序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 金额等),基金托管人在履行正常复核程序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
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 致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九、基金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 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
方式是现金分红;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不能低于面值;
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在收益
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十、基金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以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以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
会决议、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公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大会决议、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公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方可披露。 方可披露。
十一、基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金费用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0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 1、复核程序
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2、支付方式和时间
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
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
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其中销售服务费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
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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